混合性結締組織病患者如果意外懷孕,是否能夠繼續妊娠需要到風濕免疫科就診,讓風濕科醫師評估患者的病情,以及根據患者要求妊娠的意愿進行綜合判斷。如果混合性結締組織病患者病情已經穩定在半年以上,目前僅服用小劑量的糖皮質激素治療,沒有應用甲氨蝶呤,來氟米特,環磷酰胺等可能影響胎兒的藥物,就可以繼續懷孕。
但是如果患者目前病情并不穩定,仍然有明顯的病情活動,或者是合并嚴重的肺間質纖維化,肺動脈高壓等臟器受累,一般就不建議患者繼續妊娠,仍然是以母體的安全為主,以治療患者的疾病為首要原則,因為在病情活動期懷孕以后既可以加重病情,也對胎兒有很多不利的影響,可能導致胎兒胎死宮內,發育不良,或者是早產畸形等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