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產是指妊娠不滿37周分娩,下限設置都是不同,不少發達國家采用妊娠滿22周,也有一些采用24周,大多數的國家包括我國,使用的是即妊娠滿28周到37周前胎兒娩出,都稱為早產。早產的危害如下:
早產時如果胎兒的肺部尚未成熟,早產嬰兒出生后,肺部能很好地膨脹,會發生呼吸困難,嚴重時可發生死亡,早產嬰兒的肝臟發育不成熟,肝臟的酶系統發育不完善,缺乏維生素k,很容易引起出血。
早產兒的體溫中樞發育不全,皮下脂肪少,體表面積相對較大,體溫隨外界環境改變而升降,一般體溫較低,如果沒有注意好保暖,可以發生硬腫、肺出血等嚴重的問題。
早產兒容易發生黃疸,有時程度可以很重。他們的吸吮力也比較差,喂養較為困難,可能會發生低血糖等情況,有的早產兒甚至需要用鼻飼喂養。此外早產兒抵御感染的能力都比較差,很容易發生肺炎等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