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骨折損傷嚴重、斷端極其不穩定時,打石膏、支具這種外固定方式可能會引起骨折再移位。這時,骨科醫生一般都會建議患者使用內固定的方式,也就是常說的裝鋼板。可以分為五種情況了:一定要取,盡量取,可取可不取,盡量不取,一定不要取。
當出現了較為明顯的內置物并發癥和特殊部位的鋼板螺釘,這種內置物就必須取出。常見的有:
1、異物反應:雖然大多數人可以和內置物和平共處,但有一小部分人的身體對這些內置物意見很大,出現了明顯的異物排斥反應,表現為皮膚紅腫,切口愈合困難,反復破潰等等。
2、內置物失敗:如果出現了斷板斷釘、嚴重感染等情況,醫生往往會考慮取出內固定物。除了斷裂和感染,還有一種極端情況:內置物跑偏到其它部位,曾經有個病人做脊柱手術,內固定竟然游走到了胸腔里,這種就必須要被采取措施了。
3、嚴重的心理異物反應:對有些人來說,螺釘不是釘在身上,而是釘在心里,雖然身體沒有任何不舒服,但有極強烈的心理反應,無時無刻不在擔心和焦慮,這樣到時間就取了吧。
4、幾處特殊部位:踝關節的脛腓聯合螺釘,在下地負重前一定要取掉。脊柱骨折手術如果沒有做融合,脊柱節段間會有反復微動。再結實的鋼釘也經不起反復折彎,內置物容易出現疲勞性斷裂,所以在骨折愈合后也要盡快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