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項臨床研究都顯示出高血壓是血管內皮生長因子抑制劑治療的最常見的一個不良反應,高血壓的發生率似乎和藥物及腫瘤的種類以及患者的因素,比如年齡與并發癥有關。在有關貝伐珠單抗的主要研究中鹽中毒性的發生率為7%到36%,高血壓的程度似乎與VEGF酪氨酸激酶與抑制劑受體的結合利用率有關。舒尼替尼是相對比較弱的抑制劑,高血壓的發生率為10%,較強的抑制劑導致高血壓發生率為20%到40%。
早期藥物治療可以使血管形成抑制劑導致的高血壓控制在目標水平,盡管無證據支持某些降壓藥物治療這種繼發性高血壓,更傾向于選擇血管緊張素酶抑制劑類或者雙氫吡啶類鈣離子通道阻滯劑。早期積極使用降壓藥物有助于治療方案順利的實施,減少一些嚴重的并發癥,比如嚴重的惡性高血壓和可逆行性的后腦白質病變的發生率,也有證據顯示高血壓的發生是治療有效的藥物代謝動力學的標志。